关于请求长沙市人民政府解决长灰公路有关问题、确保社会稳定的紧急报告
关于请求解决长灰公路有关问题、确保社会稳定的紧急报告
长沙市人民政府:
省、市重点工程长沙-花明楼-灰汤-韶山旅游公路(简称“长灰公路”),自2006年12月开工建设以来,由于投资方虚假出资和抽逃建设资金,致使项目建设资金严重缺少,造成工程停工长达一年多时间,诱发大宗不稳定因素;宁乡县政府作为本项目招商引资的主体,个体领导在监管失职、犯有行政不作为过失情况下,面临矛盾,不是实事求是、以人为本、积极和谐解决问题,而是在长灰公路业主与我司条约未解除,前期未清算、欠款未支付的情况下,接纳简单粗暴方法拟强行肢解工程,另行不法组织施工队上路施工,这将激化矛盾,引发大规模群体恶性冲突事件,严重危及社会稳定。
本着诚信、卖力的态度,为解决纠纷,k8凯发天生赢家建设集团公司(简称“省路桥”)现将有关事项及请求报告如下,恳请市政府理解、支持,切实催促有关方面妥善解决问题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长灰公路全长58公里,路幅宽24.5米,一级公路标准,是省会连接伟人家乡花明楼和韶山的红色旅游公路。国家、省市领导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。2004年经宁乡县政府招商引资,由民营企业湖南长花灰韶旅游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(简称“长灰公司”)投资,省路桥承建。
二、保存的主要问题
项目建设资金严重缺少,长灰公司保存虚假出资、抽逃建设资金的不法行为,诱发大宗不稳定因素。
1、长灰公路自2006年12月开工以来,因资金缺乏及征地拆迁、施工情况的影响,严重拖累工程进度,至2007年11月被迫全面停工。停工一年多来,沿线门路、水系破坏,水土流失,农田疏弃,村民生产、生活极为未便。如不加速复工将严重影响一方和谐、稳定,损害长沙形象。
2、为加速长灰公路建设,我司投入了大宗的人力、物力,业主长灰公司违约累计拖欠我司种种款项一亿多元,致使无法支付职工、民工人为和种种质料、设备等款项。停工期间,我司为确保稳定作出了许多孝敬和巨大的牺牲。但因历时过长,现我司已无力自行解决如此庞大的民工人为和债务,稳定事情迫在眉睫。
三、请求事项
筹措资金,加速复工,才华增进和谐。目今扩大内需政策有利于长灰公路复工建设,宁乡县政府也做了大宗事情。但复工建设必须依法依规解决前期遗留问题。
1、长灰项目停工是长灰公司资金不到位引发的,宁乡县政府应立即停止不法组织施工队上路施工的违法行为,制止大规模群体恶性冲突事件的爆发。复工前长灰公司(或新的业主单位)应与我司协商,将前期问题砍结、所做工程进行结算,在支付部分工程款项、并签订书面协议后,我司可以按协议实时复工,并迅速掀起施工新热潮。
2、长灰公司或新的业主单位在与我司书面结算、退回我司4000万元现金包管金、并支付部分工程款项和全部民工人为后、协商一致签订善后协议后,亦可以另行招标选择其他步队上路施工,我司将积极予以支持配合。
3、春节在即,长灰项目如不先支付6000万元的资金,我司将无力应对民工人为、质料、设备及银行利息等款项,无法确保稳定。特恳请市政府催促宁乡县政府、长灰公司等相关单位设法先行支付我司6000万元,以确保稳定。我司一定积极支持配合,妥善解决长灰项目有关问题,为长沙和谐稳定、建设生长孝敬力量。
特此报告。
二○○八年十仲春二十六日
主题词:项目治理 长灰公路 稳定问题 紧急报告
报:省人民政府、省纪委、省监察厅、省优化生长情况办公室、省交通厅、省国资委、省稳定办、陈润儿书记、张剑飞市长
抄送:宁乡县人民政府、长灰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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